个人债务追讨有多种方式,以下是具体介绍:
协商和解:直接与债务人沟通,了解其欠款原因和还款能力,尝试达成还款协议。协商时要明确还款时间、金额等细节,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如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以便作为后续追讨的证据。若协商出还款计划,可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调解:可向相关调解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申请调解,由第三方调解人员帮助双方协商解决债务问题。法院也提供诉前调解服务,在立案前,法院委派专业人员对纠纷进行调解,如果达成一致的还款协议,可以在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或者由法院出具调解书,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调解不成功,法院会自动将案件转入诉讼流程。
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债务人没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准备好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如借条、合同等,向债务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若债务人提出异议,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权人需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务。
诉讼追偿:若协商、调解和支付令等方式都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预先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出借人即原告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然后准备立案材料,包括起诉状,按照被告数量加一准备;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借款合同、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法院收到起诉状和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立案,不符合的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上诉。立案后,法院会进行诉前调解,若不成功则进入开庭审理环节,经审理作出判决。若债务人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还钱,债权人可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进行个人债务追讨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保留证据:务必保留好债权债务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借条、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是追讨债务的关键依据。
关注债务人状况:随时留意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财产信息,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保障债权的实现。
注意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期间若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