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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26-7733广州要账公司律师解答:欠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欠条复印件作为证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
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如原件已经遗失或毁损等。
此外,如果复印件的原件在对方当事人处,法院可以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若对方拒绝提供对其不利的原件,则可以推定复印件基本符合真实的形式要件,允许进入质证程序。
广州讨债公司:总的来说,虽然欠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但其证明力相对原件较弱,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法院采纳。因此,在民事活动中,应妥善保存证据原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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